邓州两处建设用地被法院查封拍卖!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1日10时至2023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我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203,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邓州市花洲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邓城国用(2012)第37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车间东墙为界限,划分为东、西两块地,本次拍卖标的为西块地,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2年6月;西块地上有砖混结构房屋2幢(房权证邓537000737、537000741号)。坐落于邓州市邓襄路西侧与南二环交叉口路北,西地块面积为6117㎡,合计9.1754亩,房权证邓537000737号,砖混结构,证载面积1574.6㎡,证载2层,规划用途为车间,现状为3层,建筑面积2361.9㎡;房权证邓537000741号,砖混结构,证载面积1633.05㎡,证载1层,规划用途为车间,现状为2层,建筑面积为3266.1㎡。具体情况请以实地看样为准。评估价:8090835元 起 拍 价:8090835元 保 证 金:800000元 加价幅度:40000元二、关于拍卖、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价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及相关债权债务。其他:略2-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1日10时至2023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我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2203,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邓州市花洲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邓城国用(2012)第375号土地使用权,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车间东墙为界限,划分为东、西两块地,本次拍卖标的为东块地(地上附属物4S店不在拍卖范围),坐落于邓州市邓襄路西侧与南二环交叉口路北,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2年6月,东地块面积为4118.22平方米,合计6.1773亩,地上附属物有租赁,租赁期限:2018年8月1日至2033年8月1日止。具体情况请以实地看样为准。评估价:1941576元 起 拍 价:1941576元 保 证 金:190000元 加价幅度:9000元二、关于拍卖、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价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及相关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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