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1日10时至2023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我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ifa.jd.com/2203,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邓州市花洲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邓城国用(2012)第375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车间东墙为界限,划分为东、西两块地,本次拍卖标的为西块地,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2年6月;西块地上有砖混结构房屋2幢(房权证邓537000737、537000741号)。坐落于邓州市邓襄路西侧与南二环交叉口路北,西地块面积为6117㎡,合计9.1754亩,房权证邓537000737号,砖混结构,证载面积1574.6㎡,证载2层,规划用途为车间,现状为3层,建筑面积2361.9㎡;房权证邓537000741号,砖混结构,证载面积1633.05㎡,证载1层,规划用途为车间,现状为2层,建筑面积为3266.1㎡。具体情况请以实地看样为准。 评估价:8090835元 起 拍 价:8090835元 保 证 金:800000元 加价幅度:40000元 二、关于拍卖、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价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 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及相关债权债务。 其他:略 2-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2月1日10时至2023年2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我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 http://sifa.jd.com/2203,户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邓州市花洲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邓城国用(2012)第375号土地使用权,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车间东墙为界限,划分为东、西两块地,本次拍卖标的为东块地(地上附属物4S店不在拍卖范围),坐落于邓州市邓襄路西侧与南二环交叉口路北,用途:工业,使用权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62年6月,东地块面积为4118.22平方米,合计6.1773亩,地上附属物有租赁,租赁期限:2018年8月1日至2033年8月1日止。具体情况请以实地看样为准。 评估价:1941576元 起 拍 价:1941576元 保 证 金:190000元 加价幅度:9000元 二、关于拍卖、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尾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我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没收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价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额不足的,我院将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将强制执行;对恶意竞拍扰乱司法拍卖秩序者,视情况依法作出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 本次拍卖含室内装饰装修,不含室内可移动家具、家电等动产及相关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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