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在婚姻关系中,产生了债务,这时又该怎么算呢?从民法典中可以看出,以后只有夫妻双方都签名,才能确认是双方都有偿还义务的债务,这就代表着,单独一方去借贷,借来的钱都只用于个人的挥霍,这种产生债务的情况下,偿还的时候也只能向其本人讨要债务。
当你一不小心“喜当爹”
父母可请求法院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子女只能请求确认
家里有了娃,是件大喜事。但是,总有这样那样的原因,导致家庭对亲子关系产生疑惑,比如,医院出生时抱错、或者怀疑自己“喜当爹”等。对此,到底如何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呢?
【民法典原文】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无法挽回,当你准备离婚
增设30天“冷静期”,让感情未彻底破裂的人再思考一下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就协议离婚方面,民法典明确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
近年来,离婚率逐年走高。根据现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持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证件材料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协议离婚程序的便捷性,似乎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离婚率的上涨。
基于此,
为了维护家庭稳定,减少冲动草率型离婚,民法典为离婚设立30天“冷静期”, 就像是给离婚增加了一个“门槛”,让“可离可不离”即感情未必彻底破裂的人再思考一下,
减少草率离婚、冲动离婚的现象。
【民法典原文】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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