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建议:房地产行业对市民的不良印象的建议 1开发商宣传与交付标准不符,2签订合同的意识淡薄,3备案慢,4开发商延期交房甚至烂尾。 对于以上4条的建议:1、2主要提现在实际交付标准于宣传不符,可能你会说那是口头的,但是外地所有宣传图片都可以作为证据的,一般正规开发商都会备注样板示图最终于按实际交付标准为准而邓州各售楼部并没有备注!大部分业主都没买过房签了合同就走是不是霸王条例也不知道,主要体现在有关政府部门宣传不到位,市民整体维权意识淡薄,造成后期维权等负面影响。 建议:1、有关部门制定售楼部宣传图备案,便于暗访和后期监管,暗访时实际宣传与备案不符的应当给予罚款 2、有关部门注册抖音账户大力宣传购房流程和签订合同的相关法律法规看清再签订合同,霸王条例的合同有权不签并要求退还房款。有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制定备案合同管理措施,实际签订合同日期和备案日期超过一个季度的给予黄色警告危险标识牌悬挂其售楼部大厅公示。 4、售楼部公示开发商银行监管账户并悬挂举报电话。对于不按规定把房款打入监管账户的给予停业整顿处罚,防止开发商把楼盘的钱不好好盖房子拿来随意投资其他行业而造成烂尾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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