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投诉:中奥邓州府不按合同履约 书记你好,我是邓州市中奥邓州府一名业主,卖房签的合同大电是要并入城市电网实行国家电网直供电,可是现在交房了之后却变成了转供电!现在物业一直推诿不解决,而且把责任归于供电部门!还有燃气表安装位置一事,因为开发商的故意行为造成了现在每家每户要开通燃气必须要改装才能通气,改装产生的多余费用需要业主自行承担!不改装有极大的安全问题,开发商在明确了燃气表高挂建议后开发商还要低挂,燃气公司明确了低挂有重大安全隐患开发商还执意要低挂!现在开发商执意不改正! 邓州官方回复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责成邓州市住建局、电力公司进行了认真查处。接到网友反映问题后,住建局、电力公司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经查,1、中奥邓州府一期燃气工程原设计为高位挂表,2021年10月15日邓州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中奥邓州府图纸会审时,中奥邓州府考虑到邓州府业主后期厨房装修的便利性、实用性和美观性,要求一期用户燃气表具进行低挂安装。低位与高位挂表均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2006)(2020年版)。 2、中奥邓州府小区设备不符合供电公司无偿接收条件,无法予以接收。若要一表一户,将资产交付国家电网,需要建设单位、物业公司或小区业主委员会等提出客户资产移交申请。同时该小区需要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对原供电设施改造到位,由供电部门组织专业人员现场勘验合格后方可予以接收。欢迎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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