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邓州市人民法院在刘集镇公开巡回审理周某与被告胡某共有纠纷一案,当地干部群众刘了此次庭审。 在庭审现场,法官田雪敏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了解矛盾的根源,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胡某当场将一万元现金交予原告周某。在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里,不仅使双方握手言,也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让广大群众近距离感受了司法审判的全过程。 “今天这个案件非常特殊,它集合了幼年丧父、中年丧夫、老年丧子这三种复杂的情况,考虑到死者母亲老有所养,其妻子虽未办理婚姻登记,但有一女需要抚养的实际情况,我们从亲情的角度出发,以‘情法并用’的方式来化解家庭纠纷。”田雪敏说道。 庭审结束后,田雪敏结合此次案情,向广大群众“以案释法,以案宣法”,并对群众提出的法律疑问进行了一一解答,引导群众“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纷用法”。 参加庭审的群众纷纷表示,通过参加此次巡回审判活动,直观地感受到审判机关“司法为民”的理念,提高了老百姓的法治意识。 刘集镇党委副书记辛军对此次巡回审判活动给予了高度的评价,他表示,此次巡回审理活动,增强了群众与法院之间的亲近感与信任感,同时在全镇也起到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希望今后多举办这样的活动。 近年来,邓州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多次深入到巡回区的村村落落,实地调查取证,通过“以案说法、送法下乡、邀请旁听”等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多次开展法庭巡回审理活动,让老百姓从心理上亲近司法、信任司法、尊重司法,有效化解了乡村矛盾,提升了群众的法律素养和道德品质,将“家门口的法院”这一工作实践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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