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2〕第12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2-10-31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省道331内乡灵山机场至内邓高速师岗出口段改建工程(邓州段)、邓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外,涉及邓州市十林镇杨寨村、罗庄镇唐坡村、高集镇后李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特此公告。2022年10月31日 2-邓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2022〕第13号 市政府办公室 2022-10-31 为保障邓州市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分别位于邓州市城镇规划圈内,属于歪运河综合治理项目,涉及邓州市古城街道办事处解放社区、三里桥社区;湍河街道办事处八里王社区、丁屯社区、海营社区、许庄社区、姚巷社区、张寨社区;龙堰乡周河村集体土地。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政府收购储备的河道生态修复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拟征收土地由我市自然资源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特此公告。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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