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缴费不能随意中断
超过六个月视为中断参保今年以来,市医保中心陆续接到反映,就医时医院收费系统显示无法打卡,影响到及时就医。经查,原因是这些个人参保人员没有及时缴纳今年的医保费。
据市医保中心介绍,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时,必须符合“男30年、女25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才可以退休后不缴费继续享受规定的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如果超过6个月不缴费,按规定视为中断参保。再次参保时将按首次参保对待,除缴费年限按实计算,不再享受“视作缴费年限”待遇外,还要重新执行统筹基金6个月“免付期”规定。另外,因中断缴费医保卡冻结期间發生的医疗费用,即使补缴医保费后也不予报销。
每年12月20日前,个人参保人员须一次性缴清次年全年的医保费。如错过缴费时间,从次年1月1日起医保关系被封存,医保卡同时被冻结暂停使用。一旦出现这種情况,个人参保人员应尽快补缴医保费,开通医保卡。千万不要等到生病就医,发现不能打卡时才发现医保费还没有缴。(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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