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贯彻《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南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贯彻落实《条例》,营造良好营商环境,邓州市市场监管局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开展《条例》的宣传贯彻活动。为深入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该局专门召开中层以上会议,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并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重要意义及涉及本部门工作职责的内容进行解读。就此项工作,党组书记、局长李富龙特别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和任务导向,对标先进,督导推进,努力营造宽松良好的营商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和安全和谐的消费环境。二要优化准入流程。缩减企业开办环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推广“互联网+N项服务”。三要实行全员分包。要对新设立的企业实行全员分包,结合“万人助万企”及时与分包企业对接,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帮助解决困难需求。四要实施品牌兴企。开展政银合作,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五要加强行政指导。把以前的注重事中事后监管处罚向事前提醒服务、事中规范整改、事后回访提升转变。尤其对新产业新业态体现宽严相济,管理中体现服务的法治精神,让企业感受到“服务型政府的有温情执法理念”,从而达到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的有机融合,推动邓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邓州市市场监管局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条例》的宣传,引导广大市场主体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一是通过各单位、各市场主体门前电子显示屏,以及人民公园、古城广场等群众聚集活动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条例》相关内容,大力宣传《条例》。二是召开市场主体负责人的宣传培训会,详细讲解《条例》内容,让其深刻理解并掌握《条例》。三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彩页、摆放宣传板面、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等相关政策,向群众耐心讲解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企业开办惠企便民政策,并结合案例普及相关知识。目前,已举办宣传活动3次,制作宣传板面6块,发放宣传彩页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7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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