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我为群众办实事 诉前鉴定获赞誉
“诉前鉴定结果出来的很快,离不开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在中间的多次协调沟通,真的太感谢了,我很满意。”近日,申请鉴定人张某将一面印有“工作全面认真负责现代巾帼之楷模”的锦旗送到了邓州市人民法院,以表达对干警陈瑞英司法为民、热心服务的由衷感谢。2022年4月,当事人张某和袁某因果园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就果园的果树的数量、死亡原因及部分设施损坏等存在很多分歧,张某后就有关损失向法院申请诉前鉴定。由于该案果园面积大,果树数量多,需要鉴定的项目也比较繁杂,且张某与袁某之间矛盾颇深,因而接到此案后陈瑞英十分重视。考虑到果园长期荒废,若不及早处理只会继续扩大损失,而双方当事人也都急于要一个结果,陈瑞英在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联系沟通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当事人的焦急心情,一方面利用专业优势,引导双方当事人排除情绪干扰,合理地提出鉴定申请,放弃一些增加诉讼成本的非必要的鉴定申请,把关注点放在解决纠纷的主要鉴定事项上;另一方面积极与有关鉴定机构联系,在符合程序规定的情况下尽可能缩短鉴定时间,提高效率,在收到鉴定申请后,第一时间通知双方当事人选择并确定第三方鉴定机构,当天就把鉴定委托材料全部寄出,以方便第三方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尽快出具鉴定结果。《评估咨询意见书》出来后,针对双方当事人提出的部分异议,陈瑞英还及时帮助当事人向鉴定机构反馈咨询,做到对双方存在鉴定疑问的方面有问必答,最终使得双方对鉴定结果都比较满意。该案现已审理终结,双方也均服判息诉。诉前鉴定能进一步减少司法委托鉴定在诉讼中的流转,缩短案件审理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提升群众对法院审判效率的满意度。邓州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扎实推进“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急群众之所急,坚持“为民办实事”,促进各项工作提速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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