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
邓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紧急通知各乡镇(街区),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空气质量多模式预报及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商结果,11月25日夜间至29日上午,我省整体扩散条件较差,大部分区域有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削减污染峰值,缩短污染持续时间,按照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和《南阳市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紧急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23日2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并采取以下响应措施:一、健康防护措施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卫健部门负责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幼儿园、中小学停止室外活动及课程。二、建议性减排措施宣传、文化广电和旅游部门负责督导协调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电信运营企业等发布以下建议信息: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工信部门督导水泥熟料企业按照《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2021-2022年度全省水泥企业秋冬季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工信联材〔2021〕123号)落实错峰生产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增加重点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督导其他企业按照《邓州市2021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落实橙色预警减排措施,并督促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严格落实减排措施。
(二)扬尘源减排措施市控尘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按职责分工,督导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建筑垃圾清运等作业),停止露天切割、焊接、喷涂及外墙粉刷等涉气环节施工作业,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禁止建筑垃圾清运和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裸露场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经“市长一支笔”审批,在严格落实“十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前提下,可正常施工;城市管理部门在日常道路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洒水、喷雾等防治扬尘作业频次(冰冻天气结合实际执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县乡交通工程施工和县乡公路运输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公路扬尘污染;公路部门负责加强国省干道交通工程施工和道路洒扫保洁,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国省干道公路扬尘污染;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督导露天矿山停止一切产生扬尘的生产活动;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施工场地土方停工监管检查。
(三)移动源减排措施市控尘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部门、水利部门、公路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施工工地、生态环境部门对工业企业厂区、产业集聚区对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区内禁止重型、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同时要为疫情防控物资运输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保障其正常运输。(四)其他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严禁农作物秸杆焚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落实严禁城区内道路两侧树叶、垃圾焚烧,严禁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应急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督导落实烟花爆竹禁售、禁燃放工作;电力部门严格管控企业电力调度。各乡镇(街区)、各有关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落到实处。同时,请各有关单位于每日9时前将前一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执法检查出动人次、检查企业数、发现整改问题数等情况汇总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指定邮箱,市攻坚办负责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平台”上报。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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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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